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3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的通
知,因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华强集团将相应调整其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
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华强集团于2023年6月16日、2023年12月22日发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华强E1”,债券代码“117207”)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华强E2”,债券代码
“117217”),以上两期债券发行规模均为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均为2年,
具 体 内 容 详见 公 司 于2023 年 6 月 17 日 、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刊 登 在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成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成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于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根据《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债券存续期内,
当深圳华强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华强集团
将按上述事项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换股价格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换股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配股率为K,配股
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换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配股:P=(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根据上述约定,“23华强E1”的换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起由30.95元/股
调整为30.75元/股;“23华强E2”的换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起由31元/股调整
为30.80元/股。
关于华强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鲍威尔说道:“在这一点上,经济非常强劲,通胀压力更高,因此在我看来,考虑结束资产购买步伐是合适的,也许提前几个月。我希望我们将在即将举行的会议上讨论这个问题。”鲍威尔警告称,他预计消费品价格将继续上涨,因为通胀将持续到“明年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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